的了。彼时,小姑娘与公子都已经到了。
我还没进雨沪堂时,就听到了小姑娘爽朗的笑声。待我走进雨沪堂时,也看到公子嘴角浅浅的笑意。
俩人谈论太过专注,竟是连我靠近也不知。我索性不打扰他们,自己找了个角落的位子坐下。公子没动筷子,我也不能动,只能默默数着手指。
不知过了多久,公子看到了我:“来了?”
“嗯。”
“请。”这话是对小姑娘说的。
小姑娘看见我,有些惊讶,她起初不相信我真是公子的婢子,特意去打听,结果我还真是公子的婢子。那现在能与她们同一桌吃饭,这小姑娘表示不可思议,能在一起共事就表明承认两人地位相同。
但我从来都是和公子一起吃饭的。这饭吃的我很不爽快,倒不是今日厨子偷懒做出的饭不好吃。只是这小姑娘聒噪得很,吃一顿饭片刻也不安静。
偏偏公子又很有耐心地与她说话,说的都是些小女孩心性的东西,但公子看见她笑,自己也很开心。我犹如一个闪闪发光的电灯泡,纵使缩在角落里也显得十分多余。
后来这小姑娘多喝了点酒,直接说其实她根本没掉什么狗,就是想看看她姐妹口中的绝色公子是个什么模样,因而瞎编乱造的理由混进来的。她说到这件事时大义凛然,仿佛承认了一件什么不得了的事一样。
我低头,她其实不知道公子早就看出来这件事吧。
公子不生气,只道是:“你若喜欢,就住一小月,待北城庆典结束再回家也不迟。”
小姑娘说自己叫罗韵,家住东城。家里有一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