井水不犯河水,公平,默契,自然。”
“任由无数的游商、牧民,雇佣兵,冒险者们自由自在地进出大荒漠,与沙盗、流放者、兽人与荒骨人,甚至与来自荒漠另一头的同行们往来、贸易、竞争、厮杀、冲突、融合。”
“谱写他们自己的故事。”
泰尔斯一边嚼动着面包,一边皱眉想起“我家”酒馆的老板坦帕。
想起他曾经对自己说过的,刃牙营地的历史。
那是——雇佣兵的年代。
对了,坦帕后来怎么样了来着?
“那时,甚至有渴望着文明的荒漠居民移居到西荒——当我到了骑上战马的年纪,开始巡视荒漠时,还时常能在边境看到往来的荒种。”
“要是你胆大一点,随着商队踏入荒漠,那就有机会一睹‘人类之敌’的面貌,遇到商人们跟看似凶狠的灰杂种们指手画脚讨价还价得面红耳赤,也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。”
公爵的嗓音一反平时的尖利刺耳,变得平稳而顺畅,呼吸间微带颤音,像是竭力忍受着什么。
荒种。
灰杂种。
泰尔斯先想起了“丹特的大剑”里的荒骨人麦基,然后是黯红眼眸的拉斐尔。
以及……那个不一般的,给了他成年礼“名字”的兽人——坎达尔·怒山。
“甚至有商会在大荒漠里约定了定期的交易日,就像我们乡下的集市一样;据说还有商队走出了一条传说中连通无数绿洲,直达荒漠深处,甚至能走到黄金走廊的神奇商路,证明大荒漠的面积不比我们引以为豪的星辰王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