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)来拜访他的宾客。
“所以您刚刚摆脱了依诺莎小姐,”马略斯的声音从他背后传来:
“干得漂亮。”
“所以这是她的名字,依诺莎?”泰尔斯叹息道:“她的表情,我觉得很内疚。”
马略斯果断否认:
“大可不必。”
“依诺莎小姐不止大胆率真,她更懂得如何运用自己的魅力俘获战利品,让不少年轻俊才为她赴汤蹈火,要死要活,”守望人在副桌上坐下,平淡如水:
“相信我,您不会想在第一场宴会里就跟人决斗的。”
“尤其是有刺客在旁的时候。”
泰尔斯一阵头大。
哦,对。
按照马略斯的说法,此时此刻,宴会里有个该死的刺客,不知潜藏何处。
估计要搞个大新闻。
而国王——他的父亲和无数公伯贵族尽皆在场,虎视眈眈。
王子在客套寒暄中送走下一位拜访他的宾客,这才卸下完美的笑容,放下沾了无数次嘴唇的酒杯,缓了缓腰部的肌肉。
“你确定吗?刺客?”
“就因为……一个眼神?”
马略斯的声音依旧平稳:
“宁可信其有。”
泰尔斯扭头瞥了他一眼,这才回过头。
“好吧。”
“所以,某个身份不低、有资格参加王室宴会的家伙,当着众目睽睽森严守卫,不惜生命,不计名誉,也要疯狂地刺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