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。
哥洛佛摇摇头表示不介意。
但僵尸却低着头,警惕聆听身后的动静,他的手一直藏在斗篷下按住剑柄:三人刚刚走过的小巷里,几个凶神恶煞的混混正在对两个无钱还债的可怜人拳打脚踢,毫不留情。
科恩眉头一皱,两步赶上,他仗着人高马大。三拳两脚将讨债者们轰散,一回头却发现被打的欠债人也不见了。
看着警戒官的举动,泰尔斯叹了口气,无奈解释:
“第一,我们都穿着斗篷,这暗示我们另有身份或使命,也意味着可能藏有武器。对我们动手,有未知的危险。”
“第二,你们的身形和步姿一看就不好惹,加上我们三个人的配置,不难猜出你们是保镖——能打的那种。”
“第三,据我所知,因为绑架事件,黑街兄弟会抽调了一大批人去红坊街站场,跟血瓶帮对峙,其中就包括不少能威胁到我们的‘危险人物’。”
“所以事实上,我们要比自己想象中安全得多。”
泰尔斯说着话,向一个偷偷打量他们的街边混混瞪了一眼,后者立刻若无其事地移开视线。
“嗯,殿下说的正是我想说的……”
科恩痛心地摸着刚刚拉架时被刮破的衣角,不爽地走回泰尔斯和哥洛佛身边:
“我们那个……额,刚刚聊到啥来着?”
哥洛佛不屑地瞥了科恩一眼。
“在我小的时候,兄弟会还未崛起。而等我长大后,就很少来这里了。”
僵尸一面说着,一面撞开一个醉醺醺的酒鬼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