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221章 亲切(上)  无主之剑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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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中万民,乃至世间凡人永恒的命运?

如果只有这样才能成就所谓的文明和进步,那所谓正义、道德和法律,是否仅仅是我们用以团结自身,聚集众望的工具?其意义在于欺骗大众,在于维护强权,在于服务统治,其价值有不如无,意义明未若晦?

那吾等所学所用所宗,与兵士手中长矛,与马匹身上鞍鞯,又有何异?

公义与公利,它们之间的界限,该在哪里?有权阐释它们的人,又该在哪里?

然而我老了。

思维不再敏捷,逻辑不再清晰,价值观念也渐渐过时,更兼寿终有日,无望求得问题的答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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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待后进得力,钻研日深,终得解我困惑,造福人世。

当年旧桉遗证,悉存于此,蹊跷争议,皆在其中,虽千头万绪,有能之辈当可理顺,虽盘根错节,有德之主应能厘清。

惟莫多造杀孽,连累无辜。

我之卸任,在审遗桉二十九件,行政庶务十五份,未复公文六篇,待阅信件十封,悉已标号别类,各留字荐人接手,如有不妥,望诸同侪共事多加体谅,照弼二三。

家中余财,计昔年伦斯特公爵所赠大宅一间,田地若干,藏书一万三千余,王家银行存条二百零六金,现钱三十金。

宅屋田地,还归翡翠城,藏书捐入南岸乃至星辰各有为学院。

(《论道有法》一书十卷,系吾离任前借自龙吻学院院长书斋,携至星辰,经年未还。若安格斯·热罗姆院长依旧在位,亦不必还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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